中国代表团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6届理事会第二期会议上关于开发规章制定路线图议题的发言(二)

2021-12-21 04:33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和各代表团为新修订的路线图所做的大量工作。对于新修订的路线图,中国代表团有三点评论意见。第一点,中国代表团原则同意明年3月以现场会形式开展,但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征求各理事会成员意见,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在疫情形势下能否召开现场会,以保证各代表团充分评估参与现场会可能性并有充足的准备时间。第二点,中国代表团认为非正式工作组讨论不应纳入理事会会议,相关讨论成果不宜直接作为正式案文磋商。最后,中国代表团还想强调的是,所有涉及案文磋商事关重大,必须以实体会开展,以保证所有成员充分发表评论,达成协商一致。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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