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技术委员会现有成员30人,由理事会根据政府的提名选举产生,以个人身份任职,任期5年。
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制定国际海底区域资源探矿和勘探规章草案,供理事会审议;就指导承包者的工作提出技术或行政方面的建议以协助承包者履行管理局的规则、规章和程序;审查承包者根据勘探合同提交的年度报告。
委员会的任务还包括审查承包者的海底活动工作计划,编写环境评估报告和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审查已核准的规章及建议必要的修正,并最终计算海底矿物的生产最高限额。
Ø 大会
Ø 理事会
Ø 秘书处
Ø 财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