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管理局研讨会概述

2005-10-26 00:00

  自1998年以来,国际海底管理局就深海底资源与环境的相关科学及技术问题陆续举办了一系列研讨会。国际海洋科学界专家,已登记的先驱投资者、即后来与管理局签订了勘探合同的海底勘探承包者,以及管理局成员国和法律技术委员会等方面的代表出席了这些会议。

  研讨会的目的主要有:

  ---交流信息,以了解深海环境、海底资源的性质,以及海底资源开发技术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及进展。

  ---倡导国际合作研究,以使承包者之间,及承包者与科学家之间能就共同关心的问题相互协作,避免重复,并确定最需研究的课题。

  ---鼓励海底及深海环境调查科技设备和程序的标准化,并具体规定应该对哪些环境特征进行监测,以记录勘探及采矿活动导致的一切有害后果。

  ---向管理局提供咨询意见及资料,以协助管理局履行管理国际海底区域的有关职能,为评价承包者的“区域”研究开发活动和制定有关指南提出建议。

  管理局于2000年通过了《“区域”内多金属结核探矿和勘探规章》,其法律技术委员会也于2001年通过了指导承包者评估其多金属结核勘探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指南。这两份文件的起草工作借助了研讨会的不少成果及建议。管理局在其目前的主要立法行动中,即在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勘探规章的制定过程中也将采用研讨会的成果及建议。管理局秘书长南丹认为研讨会为管理局的管理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科学根据。他表示律师和外交家们制定规则,而专家们则在这些规则的框架内处理有关技术问题,研讨会证明了其在这一任务上的价值。

  迄今为止管理局已举办了7次研讨会。第1次研讨会在中国海南岛三亚举办。第2到第5次研讨会都是在牙买加金斯敦管理局召开年度届会之前的一周举办。第6次研讨会在斐济楠迪举办,第7次研讨会在牙买加金斯敦举办。每次会议为期一周,由管理局邀请的专家在会上作报告并回答其他与会者提出的问题。大多数研讨会还就具体题目进行一般性讨论,并设立工作组为研讨会的报告草拟提议。从2002年第5次研讨会开始,为拟定每次研讨会的议题和建议文本专门在管理局总部召开了科学家准备会议。

     

Ø         第1讨会

Ø         第2次研讨会

Ø         第3次研讨会

Ø         第4次研讨会

Ø         第5次研讨会

Ø         第6次研讨会

Ø         第7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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