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长所作年度报告。报告全面梳理了过去一年海管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全球疫情形势仍不乐观,但我们团结协作,有效克服困难,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过去一年,海管局在制定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区域环境管理计划(REMP)、执行2019-2023战略计划、加强秘书处内部工作、推进对发展中国家的培训项目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代表团对此表示祝贺。
当前,国际海底事务正在从勘探向开发过渡,制定开发规章是海管局优先工作。在刚刚结束的理事会上,各方就协调员案文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诸多共识,但仍有不少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和协商。中方认为,开发规章应全面、完整、严格地体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1994年《执行协定》有关规定,确保不同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平衡以及深海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中方将继续建设性参与开发规章谈判,与各方一道,推动制定权责相当、公平合理的深海开发制度。
中方认为区域环境管理计划(REMP)对海洋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中方赞赏海管局为制定REMP作出的努力。中方认为,在REMP建立过程中,应采取协作和透明的方式推进环境数据收集和分享,充分听取各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在切实保护海洋环境的同时,保护承包者的合同权利和开发积极性。
代理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支持海管局工作,多年来持续向海管局自愿信托基金和海洋科学研究捐赠基金捐款。今年再次向两基金捐款4万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委员参加法律和技术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会议,支持发展中国家人员参与海底科学研究。
中方注意到报告中有关设立海洋可持续基金、海管局伙伴关系基金的建议。中方认为相关基金的设立应聚焦海底事务中心工作,具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机制。目前开发规章谈判还涉及环境补偿基金,建议厘清不同基金的功能和定位,使之相互补充,避免重复,共同促进深海事业发展。
代理主席先生,
去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坚持发展优先、创新驱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球共同发展增添动力。这一理念同样适用于国际海底事务。海管局去年11月发布《海管局助力2030可持续发展报告》,彰显了深海采矿对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在自身参与国际海底事务的同时,尽己所能协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深海活动能力。今年5月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成功举办首期“深海资源勘探开发国际人才网络培训班”,为来自2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55名学员提供深海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深海生态系统特征与环境管理等培训。中方愿继续与海管局加强对接、深化合作、协同增效,携手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
代理主席先生,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中方愿同各方一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继续推动深海事业向前发展,为促进全人类共同利益和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代理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