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感谢财务问题特设工作组主席的工作及报告,感谢协调员先生起草有关缴费制度细节的《标准》、《准则》,很高兴看到我们当前就财务模型问题取得的积极进展。
1. 中方感谢工作组提出 4 种财务模型,对保留4种财务模型以供讨论持开放态度,支持工作组针对第 2 和第 4 种模型进一步详细研究讨论。中方认为由于未来深海采矿在投资、成本、价格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第 4 种模型即“分阶段累进从价模型”可能更符合未来深海采矿实际。
2. 中方希望协调员先生协助澄清《标准》中金属官方牌价的定义,特别是锰估价法依据;
中方希望说明《标准》中特许权使用费率数值制定依据,建议使用变量代替确定数值,建立公平合理的财务模型,从实际角度出发减轻承包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