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为新修订的路线图所做的大量工作。对于新修订的路线图,中国代表团强调2点,第一点,我们倾向以现场会形式磋商,希望会议安排提前至少一个月征求各理事会成员意见就此达成共识并在备注中标明。第二点,非正式工作组的相关讨论成果不宜直接作为正式案文磋商。
感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