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
印度地球科学部与海管局签署印度洋多金属结核勘探第二次延期协议。该勘探合同最初签订于2022年3月25日,2017年海管局理事会批准该合同延期5年,2022年理事会批准第二次延期申请。
2月15日
希腊外长访问海管局秘书处,并代表希腊政府向海管局伙伴基金捐款5万欧元,支持发展中国家海洋科学研究和能力建设。
2月17日
秘书长率团结束对印度为期17天的访问,期间分别同印国家海洋基金会、发展中国家研究和信息系统及古吉拉特邦国立法律大学签署合作函,正式确立战略伙伴关系。
2月27日
海管局和法国海洋开发研究所(Ifremer)签署为期5年的CC区多金属结核勘探延期合同。该合同最初签订于2001年6月20日,2016年海管局理事会批准该合同延期5年,2021年理事会批准第二次延期申请。
海管局和中国大洋协会(COMRA)签署为期5年的CC区多金属结核勘探延期合同。该合同最初签订于2001年5月22日,2016年海管局理事会批准该合同延期5年,2021年理事会批准第二次延期申请。
我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率团访问海管局秘书处,并同海管局秘书长及秘书处高级官员进行会谈,交换有关开发规章制定、区域环境管理计划、海洋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意见,深入讨论中国—海管局联合培训研究中心活动规划。
3月6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出席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第五届第二期会议,并同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技术银行(UNTBLDC)代理行长Taffere Tesfachew博士签署合作函,确立双方战略伙伴关系,携手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建设和发展深海相关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新兴蓝色经济体的可持续发展。
3月7日
海管局法技委第28届第一期会议开幕,会议持续至3月15日。法技委选举墨西哥籍委员Erasmo Lara Cabrera 为第28届法技委主席,挪威籍委员 Sissel Eriksen 为副主席。会议讨论了勘探合同执行现状审查、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铁锰结壳勘探合同放弃区域等,并着手准备环境阈值草案。
3月16日
海管局理事会第28届第一期会议开幕,会议持续至3月31日。理事会选举墨西哥Juan José González Mijares 大使为第28届理事会主席。理事会延续非正式工作组形式推进开发规章草案磋商,并讨论了企业部正式运作、经济规划委员会建立、勘探合同区域放弃延期、勘探合同现状审查等事宜。中国代表团团长、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陈道江大使率团与会,代表团由外交部、自然资源部、常驻海管局代表处和中国大洋协会、中国五矿及北京先驱等承包者组成。
5月1日
海管局同印度地球科学部和国家海洋科学研究所共同于5月1日至5日举办印度洋区域环境管理计划(REMP)研讨会,来自15个国家共32名专家与会。该研讨会为首次针对印度洋区域环境管理计划召开的研讨会,有效促进了印度洋区域环境管理计划的建立和发展。
5月3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访问意大利,并会见了意大利民防和海洋政策部长、环境和能源安全部长及外交部副部长。访问期间,秘书长并代表海管局和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签署合作函,确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深海科学研究和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
5月10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在访问马耳他期间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法研究所(IMLI)签署合作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促进利益攸关方对话、合作,提升深海国际政策法律建设,推动海洋可持续利用。
5月12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会见摩纳哥亲王阿尔贝二世,讨论了开发规章制定进展等事宜,重申了摩洛哥对促进海洋科学研究等海管局工作的支持。
6月1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于5月29日至6月1日访问加拿大,会见了加渔业、海洋部和海岸警卫队部长、加自然资源部部长和外交部副部长,讨论了开发规章制定进展、预防性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管局管理方法、海洋资源养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举措等事宜。
6月12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3次缔约国会议上致辞,介绍了“区域”内矿产自愿开发制度及监管框架制定进展、海管局战略规划和伙伴基金等情况,表示了对BBNJ协议的欢迎,重申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三大机构在推动海洋国际合作和确保和平、安全、合法利用海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6月16日
6月12日至16日,海管局同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DOALOS)共同举办两场研讨会。两场研讨会分别重点讨论了第三次世界海洋评估(WOA III)和海洋科学与政策互动。研讨会共有来自全球多学科、多背景的30多名国家代表、专家学者等参与。
6月22日
6月20日至22日,海管局和联合国经社部(UNDESA)会同挪威发展合作署共同在汤加举办了深海蓝色增长倡议区域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库克群岛、基里巴斯、瑙鲁和汤加四个参与深海勘探的太平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专家、承包者和观察员等,重点讨论公平惠益分享框架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太平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优先需求等。
7月7日
海管局法技委和财委第28届第二期会议结束。法技委在本次会议主要审查了承包者年度报告、确定了环境阈值专家组职权范围、讨论了区域环境管理计划标准化和数据管理战略草案等。财委选举了孟加拉籍委员Khurshed Alam为本届会议主席,加拿大籍委员Kenneth Wong 为副主席,审议了海管局一般财务预算事项,批准了2023至2024年有关企业部临时总干事补充预算等,讨论了包括设立海底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在内的公平惠益分享方案。
7月28日
海管局于7月10日至21日召开了第28届第二期理事会会议,并于7月24至28日召开了第28届大会。理事会和大会着重讨论了开发规章草案和制定路线图和会议临时议程,同意设立企业部临时总干事,通过我候选人邢朝虹补选财委委员,批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的观察员地位申请。
8月3日
海管局伙伴基金拨款382000美元支持全球深海研究,支持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倡议,并根据海管局发展中国家成员优先发展需求,制定专门能力建设计划,促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
9月19日
海管局与孟加拉和阿根廷在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期间共同主办高级别活动,宣布全球行动倡议(Global Call to Action),呼吁促进深海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该倡议已有瑙鲁、库克群岛、孟加拉、汤加、马耳他、挪威、新加坡等国签署。
9月21日
海管局秘书处与印度工厂联合会签署合作函,促进两机构战略合作,促进印度及全球深海利益攸关方对话,推动制定实施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活动,提高全球深海认知。
10月9日
10月9日至11日,海管局同菲律宾外交部共同召开国家深海能力发展研讨会,邀请80多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私营部门代表与会,讨论深海政策制定和国家能力建设,研提菲律宾提高深海事务参与度的建议等。
10月16日
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研究中心第二届培训班在青岛正式开班。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迈克·洛奇,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青岛市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并致辞。国际海底管理局有关官员、国内外授课专家以及来自巴西、巴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南非、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阿根廷、斐济等21个发展中国家的25位学员参加了开班仪式。本次培训班是联合中心首次在华举办的线下培训,培训时长共计12天,以“海洋科学与技术”为主题,由来自国际海底管理局和中国的20余名专家授课,培训内容涉及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评估与开发、深海典型生境与生态系统保护、深海探测及数据获取与应用、深海领域治理国际规则、海洋文化和能力建设等。此外,培训班还将安排学员赴相关涉海机构和高校现场考察,开展深海技术装备实践操作、海上科考作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10月22日
10月22日至24日,海管局秘书处在坦桑尼亚召开第六届勘探承包者年会,22名承包者代表与会。年会提供了海管局秘书处和承包者互通有无的良好平台,促进了承包者在深海科学研究、勘探技术等反面共享信息并商讨合作。
11月8日
海管局理事会与10月30日至11月8日召开了第28届第三期会议,继续推进开发规章草案磋商,重点讨论了下届会议磋商安排,同意在本届会后形成单一文本。
12月5日
海管局秘书长洛奇在联合国第78届大会上致辞,介绍了海管局最新工作进展,表示海管局为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1994年执行协定持续发挥积极作用,重申愿支持缔约国实施BBNJ协议,促进发展中国家深海能力建设,推动深海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决心。
12月14日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70条和附件四相关规定以及海管局理事会和大会决议,原企业部特别代表Eden Charles被任命为企业部临时总干事。
12月15日
海管局第28届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就近期瑙鲁海洋资源公司(NORI)和国际绿色和平组织在NORI-D区发生事件发表联合声明。11月25日,NORI向海管局通报,国际绿色和平组织代表在勘探船上及附近进行抗议活动,阻碍了NORI开展合法环境和科学观测和数据收集活动。海管局秘书长于11月27日就此事颁布临时措施。理事会主席在声明中对该事件和相关安全威胁表示关切,并邀请理事会在第29届会议期间开展相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