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中国大洋协会秘书长金建才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奥敦通在北京签订了国际海底多金属硫化物矿区勘探合同。该勘探合同的签订,使中国大洋协会继2001年在东北太平洋国际海底区域获得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区后,获得了第二块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国际海底矿区。
在中国政府担保下,中国大洋协会于2010年5月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出国际海底区域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区申请。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于2011年7月核准了上述申请,中国大洋协会在位于西南印度洋的国际海底区域内,获得1万平方公里勘探矿区。按照合同要求,未来15年,中国大洋协会将继续开展勘探活动,履行有关环境监测、环境基线调查与研究、培训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人员等义务,并在勘探合同签订后10年内完成勘探区面积75%的区域放弃。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中方开展国际海底资源勘探活动,有助于了解和利用国际海底资源,提高对深海的科学认知水平和有效保护海底环境,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